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5-2注册后查看7 通讯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报告书 | 漯河郾城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龙江路1***8号 |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新增生物酶制剂、氨基丁酸、利福昔明、利福霉素钠、利福喷丁等产品生产。生物酶制剂采取发酵法制得,并作为催化剂,通过生物酶转化生产氨基丁酸;对现有利福霉素S酸、利福平、PQ(利福布汀)3个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加利福昔明、利福霉素钠、利福喷丁3个产品,同步对配套污水处理站、溶剂回收系统、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升级 | 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蒸汽冷凝水、反渗透水、生活污水等,其中高浓度废水经ZVI 催化氧化工艺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器+厌氧沉淀池+A/O 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再处理后排入柳支河。外排废水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3/7***6-2****2)表1标准B、《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3/7***8-2****2)表1标准B和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水水质的要求。 2、废气:主要来自有机溶剂加热、发酵、溶剂回收、酸化、甩滤、离心过滤、洗涤、浓缩、合成、结晶、干燥、质检、储罐区、污水处理、危废贮存等环节,其中一车间低浓度废气、储罐区废气依托现有“两级喷淋水洗+气液分离器”设施处理,高浓度废气依托现有“二级冷凝+碱喷淋+水喷淋+三联树脂吸附脱附”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二车间发酵、反应、干燥等废气,经“冷凝+碱喷淋+水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质检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洗涤+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废气依托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甲醛、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3-2****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醇、丙酮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7﹞1***2号)相关排放建议值要求。 3、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风机、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真空泵等,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过滤残渣、抽滤残渣、蒸馏浓缩残渣、离心残渣、废气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