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拟批准公示]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5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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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回收和暂存5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经三路2号再生资源加工区

南通海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南通百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江苏海宝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的2#危废仓库716.3平方米,利用已建成的设施设备,形成年回收和暂存5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的能力。

1、废气。本项目硫酸雾废气采用吸风罩收集,收集后经双层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酸雾喷淋吸收废水经回收后送江苏海宝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江苏海宝企业生产,不排放;生活污水经江苏海宝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电解液、沾染硫酸手套和抹布、废润滑油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叉车、风机等,噪声强度约85dB(A)。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采取隔音、减振消声装置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

2

瑜伽垫生产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月池村一组

南通尤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南通恒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南通尤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9日,主要从事瑜伽垫的生产、销售。企业拟投资2580万元,在如东县新店镇月池村一组,租赁南通尤莱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瑜伽垫生产线、分散机、研磨机、滚花机、丝网印刷机等主要设备77台(套),建设瑜伽垫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500万条瑜伽垫的生产能力。

项目职工40人,不提供工作餐、不提供住宿,工作制度按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2h,年工作3960小时计,其中配料工序年工作2400小时。

(1)废气:配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 米高 1#排气简排放;挂浆、定型、发泡废气由瑜伽生产线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经七级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高 2#排气筒排放;导热油模温机燃气废气直接通过 15 米高 3#排气筒排放;滚花、印刷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与危废仓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 4#排气简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1#、2#排气简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氨、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岔塘口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如东县新店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九洋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空压机及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尘、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废油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沉降尘、废布袋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废墨盒由厂家回收;废色粉包装袋、废油墨、废丝网、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空压机含油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罐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堆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x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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