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4月2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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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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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宇辉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中高档办公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安环建〔2025〕33号

2025年4月24日

批复33号(宇辉)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7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034829-55158-34-安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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