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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宁南县和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河采砂加工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宁南县松新镇上游村2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波,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附件1:宁南县和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河采砂加工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 附件2:宁南县和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河采砂加工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