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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5年5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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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年5月27日

一、拟批项目:元江茉莉花精深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茉莉花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大水平社区政中路17号

建设单位:元江晶缘茉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981.27万元,环保投资70.7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高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办事处大水平社区政中路17号,元江晶缘茉里生物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了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不动产权地块用地使用权,元江晶缘茉里生物有限公司利用地块上原糖厂三幢厂房进行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5.1㎡,总建筑面积6195.39㎡。本项目由拆除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植物液汁400吨、纯露1000吨、浸膏40吨、精油0.1吨的生产规模。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不低于2.5m的挡墙、围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作业;

(2)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3)对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4)施工现场进出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5)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6)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7)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

(8)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期项目依托附近公厕,施工人员废水主要为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

(4)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

(6)在固定的停放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修检维护,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油的跑、冒、漏、滴现象。

(7)及时处理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8)在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2)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清理收集后部分回用,如钢材和塑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对废砖、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保护措施

(1)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生物质颗粒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通过 1 根 30m 高的排气筒

(DA001)排放。

(2)目生产过程中浸出器、蒸脱机、第一蒸发器、第二蒸发器、浓缩釜、常压冷凝器、蒸脱冷凝器、最后冷凝器、热水蒸

煮罐产生的尾气先进入尾气冷凝器冷凝回收,未冷凝回收的尾气经吸收塔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生物质颗粒上料下料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4)车间加强通风,产生的异味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流入周边沟渠。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m3)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10m3/d)处 理 达 到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收集池(420m3)内,待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项目各工段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循环用水,不外排。

(4)检验废液及检验仪器初次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后端检验仪器清洗废水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5)本项目设置 1 个容积为 420m3 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收集事故废水。

3、运营期噪声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2)合理布设生产设备,使强噪声设备远离车间边界,通过车间阻挡噪声传播,尽量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①除尘器粉尘

除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项目燃料为合格的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炉渣、除尘灰主要成分为草木灰,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可作为农肥使用。

②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材料

由设备单位定期进行更换,更换出的废过滤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单位回收处理。

③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

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树脂,废树脂的产生量约 0.2t/a,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危险废物名单中,由设备单位定期进行更换,更换出的废树脂由设备单位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废润滑油装入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②检验废液

检验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检验仪器初次清洗废水和废化学试剂包装

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职工的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包装纸、垃圾袋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职工共有 15人,生活垃圾按 0.5kg/人.d 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7.5kg/d,1.8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去除 1kgCOD,产生2.5kg 的污泥计算,本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 2181.648m 3/a,COD 总去除量为 0.442t/a,则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 1.105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5、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加强石油醚储罐区储罐及输送管道,1#厂房浸膏、精油生产车间平转浸出器及输送管道,危废暂存间防渗层及危废储存容器,检验室防渗层的定期检查,化学试剂储存于安全柜中,并设专人进行管理,杜绝石油醚/废机油/检验废液/检验仪器初次清洗废水/化学试剂等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②项目石油醚储罐区设置 2 个 20m3碳钢壳体,外涂防锈、防腐材料的石油醚储罐,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储罐区建设应满足防火间距、防爆、通风要求,应保持阴凉通风,温度控制在 25°C 以下,并与氧化剂、化学品严格分区存放。

(2)分区防控措施:

重点防渗区:石油醚储罐区、1#厂房浸膏、精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检验室、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 1 间, 占地面积 5㎡) ,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采用水泥硬化+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石油醚储罐区、1#厂房浸膏、精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检验室、事故池防渗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10-7cm/s,或参照 GB 18598 执行。

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中水收集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按“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等效效黏土层厚度(Mb)≥1.5m ,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 GB 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1#厂房纯露生产车间、植物汁液生产车间、锅炉房、仓库、厂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硬化处理。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晶缘茉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茉莉花精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以及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和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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