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大埔五丰加油站新建项目》。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3号,邮编:5注册后查看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3-5注册后查看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梅大高速公路五丰出入口处 | 项目总投资3***9万元,总用地面积约3****2.2**$3m2,总建筑面积为3***3.8**$3m2,新建一座加油站,设置3个3**$3m3SF双层汽油罐,1个3**$3m3SF双层柴油罐,折合油品容积1***5m3,属于二级加油站;设3台4枪加油机,共1**$3支加油枪,其中2支柴油枪、5支9**$3#汽油枪、3支9**$3#汽油枪、2支9**$3#汽油枪,设卸油油气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站房、加油罩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预计年销售汽油1****0吨,柴油4***0吨。 |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 2、运营期,汽油卸油、汽油加油机作业、柴油储油罐装料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等措施。 3、运营期,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密闭、绿化隔声、地表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油废物、隔油池废渣交由相应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清罐废渣由专业单位运走处置。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