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5年7月1**$3日我局拟对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莒县沭东民主沟防洪排涝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7月2**$3日-2****5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6注册后查看5
电子邮箱:jxhbjglk@r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邮编:2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 莒县沭东民主沟防洪排涝工程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陵阳街道及店子集街道 |
建设单位 | 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改造提升河道1**$3.9**$3公里,提高排水防涝能力,新开挖干支流明渠9.3**$3公里,采用生态护坡工艺进行防护;新建过水箱涵设计4***1.6m;新建穿店子集河连通管道4***0m;新建防汛交通桥5座。工程建成后民主沟防洪排涝河道全长2**$3.2**$3公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施工堆场进行苫盖、围挡、洒水抑尘;施工区域散落物料及时打扫整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用清洁燃料,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保证机械设备尾气达标排放;清挖淤泥及时清运,采用干法施工,自然晾晒,减少恶臭污染物影响。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有关限值要求,施工期河道清淤过程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1****3)表1中新建二级排放标准。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坑初期排水采用离心泵抽排至基坑外河道内;围堰及基坑底部渗水采用明沟结合集水坑排水方式。基坑开挖后沿围堰堰脚和基坑四周开挖一圈排水沟,在纵横向排水沟交汇处设集水坑,集水坑内放置潜水泵抽排渗水,排至基坑外的下游河道内。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抑尘。抛泥区排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环卫清运,不外排。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运输过程采取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加强隔声降噪的处理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表3相关标准要求。尽量远离临近村庄施工,靠近村庄施工时要加设临时隔声屏障。 4.施工期工程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经检测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经抛泥区脱水、排泥场干化后用于河岸回填;剩余淤泥收集后与沉淀池沉渣与施工弃土、废管道、违建建筑拆除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莒县政府用于场地平整等;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丢弃或排放入河。隔油池沉渣、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年4月2**$3日修订)中的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中的标准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等。合理选择施工占地,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和工程顺序,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水生环境的扰动。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剩余材料,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林木等的生态恢复工作。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将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开挖地表土壤时,尽可能将表土堆在一旁,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河道等。 |
建设单位
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