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理集体合同审查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受理的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集体合同审查的审批,符合资质许可条件准予许可,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集体合同审查的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反馈电话:3136231。
机构名称 | 编号 | 期限 | 地址 | 许可 内容 |
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高行审(集体)2025002号 | 一年 | 保定市御风路699号 | 集体合同审查 |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