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5月3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5年6月3日至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5,E-MAIL:ychbjgc@1***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3吨氨曲南技改项目

滨海县

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开元公司拟投资6****2.9**$3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对原头孢西丁生产车间进行改造,新上年产5**$3吨氨曲南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

(二)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雨水管网。严格按照《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专用明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不另建设配套锅炉。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1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参照执行)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表1标准,甲苯、乙酸乙酯、氯化氢、氨(浓度)、甲醇、二氯甲烷、硫化氢(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表2标准RTO焚烧炉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表5标准,吡啶、1,2-二氯乙烷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注册后查看1-2****6)表1标准,氨、硫化氢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中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2-2****1)表6中的排放限值。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四)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要求。

(五)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处理池及其污水管线、事故池底部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根据环评,原项目产生的乙酸钠、苯乙酸、磷酸三甲酯、硫醇基苯并噻唑等均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4〕1**$3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七)应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1***1号)要求,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及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后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八)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利用厂区现有2****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事故废水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九)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2年修订)要求,安装废气、废水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排放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由园区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应单独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关键设备(风机、水泵)设置在线工况监控。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HJ8***3-2****7)及《报告书》相关要求,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组织实施日常自行监测。

(十)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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