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对《中山溢铭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中(阜)环建表(2****4)0****6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中山溢铭胶粘剂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阜旺街3号C幢3楼,用地面积1****3平方米,总投资5**$3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年产胶水1***0吨。
开工日期:2****4年1**$3月1**$3日
竣工日期:2****4年1**$3月3**$3日
调试起止日期:2****5年1月2日~2****6年1月3日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投料、加热搅拌、冷却静置、抽真空、分装及打标签废气合并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适当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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