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海经区鲲鹏海鲜岛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瓯江口起步区C-11地块建设海经区鲲鹏海鲜岛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厦1号楼920,联系电话:8807843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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