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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新发改投审〔2****5〕1**$3号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某单位西侧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江门市新会区某单位西侧操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新建管〔2****5〕8**$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 ? ? ? 一、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意江门市新会区某单位西侧操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4注册后查看5-1**$3-0**$3-5注册后查看9)。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建设围墙、人行跑道、照明、排水、绿化等工程。其中围墙长度约1***4米、人行跑道长度约2***3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9**$3万元,勘察费4.3万元,设计费4.2万元,监理费4万元,其他费用3.1**$3万元,预备费5.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建设工期:2****5年。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批复文件等。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某单位西侧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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