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0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纬二路道路工程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纬一路西起宝瞻公路,东至瞻虹路;纬二路西起宝瞻公路,东至现状纵二河西侧

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纬一路为新建,西起宝瞻公路,东至瞻虹路,路线全长0.744km(实施长度0.72km),起止桩号AK0+000~AK0+744.097,实施范围桩号AK0+013.087~AK0+733.173,现状AK0+013.087~AK0+366.5段为10m宽水泥砼路面,拆除重建,AK0+366.5~AK0+733.173段为农田,纬一路路基标准宽度16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 纬二路为改建,西起宝瞻公路,东至现状纵二河西侧,路线全长0.608km(实施长度0.595km),起止桩号BK0+000~BK0+608.055,实施范围桩号BK0+013.005~BK0+608.055,路基标准宽度16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

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04-28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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