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842619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0145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光伏部分) | 巴音敖包苏木毛都坤兑嘎查 | 本次新建60MW光伏电站,包括光伏发电单元、箱变、逆变器,采取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共设20个分区,每个分区配置1台箱逆变一体机,共20台箱逆变一体机,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72.3632MW,共安装71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01920块,光伏支架共计3920个,光伏区设3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接入110kV升压站35kV母线,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方式,同时配套建设检修道路。项目总投资35736万元,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并限制车速;临时弃土洒水、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其它覆盖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是设备间的电磁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后,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旧光伏支架及废旧光伏板暂存于共用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检修过程产生污油和含污染油布、废手套等沾染油污的检修垃圾收集至共用升压站中的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当发生突发事故时,每个箱式变压器废油(1.6t/次)泄漏于各自箱式变压器内下方的事故油池(每个均为2m3)内,暂存1-2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拉运处置 4、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