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拜城县克孜尔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审批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5年3月,我单位委托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单位委托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dname="ed3b1ab0e2c964126bc680fd72730aa0">】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承担“拜城县克孜尔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拜城县克孜尔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拜城县克孜尔乡西南方向7km处

建设内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填埋场管理站1座、购置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箱1**$3个,生活垃圾分类桶1***0个;载重8吨自卸式垃圾压缩车1辆;推土机1辆,翻斗车1辆、洒水兼喷药车1辆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解放路9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人:李盼盼

联系电话:1***1注册后查看0****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南路新天巷1号3楼3***9-1室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1-3注册后查看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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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3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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