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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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

潮州市城新路八号

环评机构

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655.5平方米,新建1栋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7572.6平方米),拆除岭南住院楼。综合楼设床位400张(其中316张由拆除的岭南住院楼121张和住院部195张搬入,新增床位84张),设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新生儿科、产房及产科、妇科等。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999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后全院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水、检验废水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进入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再一起汇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含病菌气溶胶、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固废恶臭及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对手术室、病房区和检验科空气定期消毒处理;对可能产生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单元,综合楼拟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地面停车场有较大的扩散空间,汽车尾气经稀释扩散和周边绿化吸收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对固体废物暂存采取袋装密闭、及时清洗、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定期投放除臭剂,恶臭气体能达标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医疗设备、空调机组、污水处理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门诊部、病房及住院部人员活动产生的人类活动噪声,噪声值大约为40~75dB(A)。通过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措施,对院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诊室、病房、治疗室的管理等措施,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专门餐厨垃圾回收公司清运;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膜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检验废液、废UV灯管、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滤芯、污水处理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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