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原市华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松原市华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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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年产1**$3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2注册后查看8
传 真:0****8-2注册后查看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前郭县韩家店村洼店屯 |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韩家店村洼店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隔林带约4m处为水渠,南侧为水泥制品厂,西侧为鑫兴废钢厂,北侧为信德商混公司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至化粪池内,确保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中三级标准后定期由罐车运至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排入预处理池+沉淀池(本项目沉淀池采用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降尘,不外排;生产废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三)本项目设置4座筒仓(2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筒仓顶部均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过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仓顶排气口排放(筒仓高度1**$3m,无需再设置排气筒),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过搅拌机上方出气口排放,搅拌机高度为1**$3m,确保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放口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注册后查看3-2****1中小型规模标准;料场建设三面围挡并采用苫布苫盖,地面全部硬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满足GB4****5-2****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料场装卸、运输、投料、计量过程中无组织粉尘经篷布遮盖、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2****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封闭上料、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中3类(东侧)排放标准要求。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及实验室废混凝土、废润滑脂及废油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混凝土用于道路垫平;废润滑脂及废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六)本项目办公区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不用热。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储存间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围堰并及标识;相关池体、厂区地面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