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吨紫外线吸收剂UV-1****7、年产5**$3吨离子交换树脂和2***0吨三氟甲磺酸钠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1***0吨紫外线吸收剂UV-1****7、年产5**$3吨离子交换树脂和2***0吨三氟甲磺酸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5****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已建成的3**$3#车间厂房内安装2套化工生产工艺,涉及反应釜、精馏塔、离心机、凉水塔、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依托厂区现有蒸汽、冰水、空气、氮气、DCS控制系统,建成年产1***0吨紫外线吸收剂UV-1****7、年产5**$3吨离子交换树脂和2***0吨三氟甲磺酸钠项目
二、建设单位信息
地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3号
联系人:徐硕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3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6****1
邮箱:3注册后查看7**$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三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3号,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徐硕,1***3注册后查看0****8)。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