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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关于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泰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m2摩素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49号

2024.9.26

49浙江泰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摩素板生产线项目

2

关于湖州大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登高装备高速精密传动部件9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0号

2024.9.26

年产智能登高装备高速精密传动部件900万件项目">50湖州大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登高装备高速精密传动部件900万件项目

3

关于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1号

2024.9.30

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搬迁项目">51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搬迁项目

4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公里油气集输用衬里复合管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2号

2024.9.30

年产100公里油气集输用衬里复合管提质增效技改项目">52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公里油气集输用衬里复合管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5

关于湖州旭睿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不锈钢管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3号

2024.9.30

年产12000吨不锈钢管坯项目">53湖州旭睿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不锈钢管坯项目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840240-55155-34-南浔分局


附件下载


53湖州旭睿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不锈钢管坯项目  下载

52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公里油气集输用衬里复合管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下载

51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搬迁项目  下载

50湖州大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登高装备高速精密传动部件900万件项目  下载

49浙江泰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摩素板生产线项目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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