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注册后查看7**$3/2注册后查看5-0注册后查看8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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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太赫兹近场高通量材料物性测试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2****5-0**$3-1**$3 0**$3:0**$3:4**$3 |
发文日期: | 2****5-0**$3-1**$3 0**$3:0**$3:4**$3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注册后查看7**$3/2注册后查看5-0注册后查看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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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太赫兹近场高通量材料物性测试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5-0**$3-1**$3 0**$3:0**$3:4**$3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5-0**$3-1**$3 0**$3:0**$3:4**$3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太赫兹近场高通量材料物性测试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8(兼传真)
监督电话:0****1-6注册后查看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号(2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太赫兹近场高通量材料物性测试系统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4**$3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3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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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西校区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园区内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园区内的红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光源大厅(以下简称“IRFEL装置光源大厅”)和红外实验大厅,利用已有的IRFEL装置光源大厅和红外实验大厅开展“太赫兹近场高通量材料物性测试系统”项目。拟在主大厅南侧机房安装本项目太赫兹装置,主要安装可调谐预聚束太赫兹激光器(电子枪、加速管、波荡器、废束桶等组成),利用数据处理机房作为太赫兹装置远程控制的控制室,其他辅助系统依托原有耳房或者装置建设,均依托已有机房屏蔽措施、安全措施、排风系统、冷却水系统、预留穿墙孔道等,不涉及施工期基础结构等的建设。太赫兹装置能量为1**$3Mev,束流强度为5n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环境影响:主要考虑THz装置产生的轫致辐射(X射线)和中子的辐射环境影响。该项目场址及周围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水平与2****3年安徽省环境γ辐射剂量率自动监测结果基本相当,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周围环境中的中子辐射剂量率均低于仪器检出限。辐射环境保护目标人员主要为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园区内的工作人员。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利用现有的屏蔽墙,与现有IRFEL装置共用一套场所门禁联锁系统和剂量监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警示标志等辐射防护措施进行辐射安全防护,能够满足《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 5****2-1****5)中辐射防护要求。经计算,THz装置运行后,叠加现有设备的影响,IRFEL装置光源大厅主大厅南侧机房四周屏蔽墙、顶棚、防护门的屏蔽防护效果能够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机房周围关注点处辐射剂量率均能满足关注点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的要求;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公众所受年有效剂量满足本项目管理目标限值。①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是加速器检修期间更换下来的行波加速管,产生量很少,根据其污染水平,分类收集、包装后,送往同步辐射实验室园区内放射性固体废物库内暂存,满足解控要求的经审管部门批准后按一般废物处理。②冷却水一般不外排,如果冷却水由于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向外排放时,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取样测量,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经审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排放。③机房中的空气受中子照射后生成放射性活化气体,主要核素有1**$3C、1**$3N、1**$3O和4**$3Ar,半衰期较短,主大厅南侧机房安装有一台排风机进行排风,加速器开机运行期间不通风,产生的放射性气体自行衰变;在进行检修或其他必要的情况下,加速器停机3**$3min后开启排风机进行排风,每次通风时间约为2h,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2.非辐射环境影响:本项目不涉及施工期基础结构等的建设,项目运行期不新增噪声源,故本次评价不进行施工期及运行期噪声的评价及预测。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空气电离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因加速器处于超高真空工作状态,在极短距离内可能产生此电离作用,产物的量极小,在排风机开启时,几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三、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