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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甘肃省

公告内容

关于2024118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徽百亿生态智慧产业园四期项目

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陇南经济开发区伏镇村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建设白酒生产线和文旅区智慧产业园项目,年产白酒 35000t,年接待游客30万人。建设内容:浓香酿酒车间,清香酿酒车间,酿酒体验中心,综合加工车间,锅炉房、煤棚及配套,制曲车间,蒸糠车间,卸料区,粉碎车间,不锈钢罐库,陶坛酒库,配套建设食堂,消防、动力、冷却水循环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等。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等;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施工区如厕依托现有水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工程弃方运至运输至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各类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合理布局、控制声源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酿造废水、生活污水等,建设1座处理规模 8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直接排放标准后,部分作为厂区绿化、降尘用水等综合利用,部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原粮、大曲粉碎颗粒物、燃煤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原粮粉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大曲粉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锅炉烟气采取“SCR脱硝+布袋除尘+氧化镁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由1根45m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4)。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设备、风机、泵类及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建筑物隔声、消声、减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回收的粉尘、酒糟及窑皮均为高蛋白物质,外售给养殖户作饲料。

本项目在灌装、贴标签、装箱等过程中,会产生废弃包装材料和废品,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置;废布袋厂家回收;废树脂厂家回收;在线监测仪废液、化学分析废液和废化学试剂容器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于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脱销催化剂厂家回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报告编制过程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于2024年7月30日和2024年7月31日在陇南日报(第8876期)和甘肃科技报(总3889期)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陇南市环保局电话:注册后查看(传真)

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7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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