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2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晶泰)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新能源汽车配件技改项目 | 春山路6号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在春山路6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新能源汽车配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配件1500万件(全厂铝合金铸造能力2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燃烧废气、压铸废气经2#水喷淋塔+除雾+2#旋风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区数据局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