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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穗发改投批〔2****5〕7**$3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法治大厦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州互联网法院:
  你单位《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关于申请审批广州法治大厦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你院业务需要,打造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法律研究等多功能综合性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服务,同意广州法治大厦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8-4注册后查看5-0**$3-0**$3-9注册后查看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珠区琶洲西区 AH0注册后查看1 地块,西临海洲路、北临新港东路,东侧距离华南快速干线 7***0米。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9注册后查看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注册后查看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广场和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注册后查看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注册后查看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注册后查看5万元、预备费3****9万元。项目拟按照政府直接投资和广州仲裁委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建设资金按市、区入驻机构及广州仲裁委面积分摊,政府直接投资部分由市、区财政分级保障,其中市基本建设统筹金占5**$3.5**$3%(4注册后查看9万元)、区财政统筹占9.0**$3%(7****3万元),广州仲裁委投入占3**$3.3**$3%(2注册后查看6万元)。
? ? ? ? ? 四、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 ? ? ? ? 五、勘察、设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部招标、委托招标。
? ? ?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广州仲裁委,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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