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技改建设项目及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技改建设项目及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地点:承德市隆化县郭家屯镇南营村

建设单位: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购建0.5t/h沼气锅炉1台、拆除现有黑膜池1个,利用黑膜池原址改建为污水处理设施1座,拆除原有异位生物发酵床2座, 利用异位生物发酵床原址改建为污水储存池1个,新建污水储存池2个,以及粪污输送设施以及配套设施;

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拆除原有1座1吨燃气锅炉,新建1台1吨燃气锅炉,用于无害化处理系统生产用热。

公示时间:2****5年6月3日至2****5年7月1日

联系人:李蒙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6****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壹号食品验收意见.pdf2.1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承德壹号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技改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1.1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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