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和社区污水收集项目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和社区污水收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公示时间为2**$3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备注:
- 附件1:千里山污水管网验收.docx
- 附件2:自主验收意见(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