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电话:注册后查看传真:注册后查看通讯地址:大名县京府大街北段路东大名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0569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时间 |
1 | 年产12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平安大街与阳平路交口东行50米路南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主要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主要购置粉碎机、单螺旋挤出造粒机组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2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 项目运营期破碎机进料口设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以上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放满足大名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与漂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回用于漂洗工序,生产废水不外排,原料采用物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不添加其他化学试剂。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90m3/d,采取“格栅+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池+砂滤”工艺。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废包装袋、杂质、废过滤网、熔融残渣、不合格品、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妥善存放及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25.5.19 | ||
2 | 越达电缆及灯具照明产业园项目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万堤镇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纬五路路南、215 省道东侧 | 项目规划占地约 147.15 亩,总建筑面积 62489.64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包括电线电缆、灯具生产线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线电缆 3500 吨{不包括 6 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1.5 万套路灯、景观灯等灯具。 | 项目运营期拉丝、挤包护套、标识喷印工序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塑工序采用“大旋风+滤芯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固化、层压工序,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固化工序烘干炉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要求,以上排放速率应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焊接工序使用焊烟净化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管网。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废铜丝、铝丝、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拉丝油桶、废水性油墨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25.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