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赛弗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我局拟对芜湖赛弗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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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EPDM弹性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EPDM弹性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强桥村殷三路东03号11幢 |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公示时间 | 2025.3.14—2025.3.21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强桥村殷三路(租赁芜湖万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捏炼机、挤出机、切胶机、硫化烘道、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EPDM 弹性材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合并由旋风分离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混炼、挤出和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UV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2.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挤出设备产生的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