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洱市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审普洱市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10kV及以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发改电力〔2024〕564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4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普洱市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项目代码:2411-530000-04-01-20875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洱市8县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9.7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17.0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25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0677.0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13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542.0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江城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2.16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6.2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7台。工程总投资540.8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0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32.8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景东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1.8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13.4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60台。工程总投资4008.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80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206.7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景谷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1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8.4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5台。工程总投资601.6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2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81.6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孟连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0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7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台。工程总投资223.8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79.8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墨江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6.52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5.1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9台。工程总投资2515.0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0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012.0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宁洱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6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1.7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2台。工程总投资766.7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5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13.7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镇沅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73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3.2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2台。工程总投资852.6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7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81.6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澜沧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6.7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4.9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1167.5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33.5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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