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常州理工科技智能化车间改造升级项目 | 东港二路33号 |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在东港二路33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常州理工科技智能化车间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建成后维持原有产能100万件不变。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不新增。 2、废气:本项目制芯模具喷砂废气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制芯废气、4台重力铸造机废气、1台低压铸造机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旋压天然气燃烧废气、时效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P7)排放。水性涂装智能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帘+除雾器+多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9)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区数据局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