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佛自然资明告〔2****5〕1***5号
关于河江商业综合楼项目总平面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江居民小组申请对河江商业综合楼项目总平面方案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总平面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调整方案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江居民小组
二、项目名称:河江商业综合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以南、祥福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总平面方案修改
五、项目修改情况:
总平面图修改内容:修改总平面图指标,原建筑面积3注册后查看6.5**$3平方米修改为3注册后查看0.5**$3平方米;原计容面积3注册后查看3.3**$3平方米修改为3注册后查看0.7**$3平方米;原不计容面积1****3.2**$3平方米修改为1****9.8**$3平方米,详cad总图。
单体修改内容:原商业电梯不上屋面,现修改电梯上屋面,屋面电梯厅层高为4.5米,电梯机房层高为2米,面积相应修改,详cad总图。
本次报建建筑面积增加1***4.0**$3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1***7.4**$3平方米。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5年4月2**$3日至2****5年5月1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3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注册后查看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8注册后查看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