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黄雪艳富营采石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黄雪艳富营采石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二街村委会樟富营一组村小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黄雪艳富营采石场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态修复主要针对现有矿山采空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以及矿山道路进行生态修复。对采空区进行边坡治理、场地平整、修建拦挡设施、防渗处理以及修建渗滤液收集管道及收集池等工程后,使用经处理的无害化磷石膏基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回填至标高后进行顶部、边坡防渗,之后进行土壤重构及植被恢复;对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场地进行清理后,进行土壤重构,复垦为旱地;对矿山道路进行表土覆盖后进行植被恢复。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主要通过控制施工作业面,场区堆存的物料采取篷布遮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施工;回填施工区采取洒水喷雾降尘;采用密闭式箱车运输回填材料,限载限速;使用合格汽油燃料,及时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回填区渗滤液、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回填区渗滤液、地表径流经1座容积为2****0m3的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晴天回用于回填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径流经1座容积为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晴天回用于修复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进出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1个容积均为7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修复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1个容积为2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回填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可接受。
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回填区防渗层破损,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主要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落实回填区底部防渗、回填区边坡防渗、回填区顶部防渗、拦挡坝内坡防渗、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渗、渗滤液收集池防渗、渗滤液导排和地下水导排措施;对每批次回填改性磷石膏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回填;设置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完整性;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重点对防渗工程质量、防渗漏监控系统设置、渗滤液导排、收集池建设等进行监理;建立回填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地下水导排系统主管出口处设1个监测井(地下水收集井),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区场界外2***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报告表》提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物料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即:昼间≤7**$3dB(A)、夜间≤5**$3dB(A)。噪声得到合理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拆除废物、废弃包装料、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沉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旱厕粪便。项目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内部拦挡体修筑、场地平整、路基填筑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拆除废物,主要为含铁设备,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弃包装料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沉渣装袋沥水晾干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旱厕粪便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项目固废能得到合理处置,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五)生态环境: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作业布局在生态修复区范围内,生态修复区内原生植被较少,破坏的植被资源有限,随着植被恢复措施的实施,植被将得到逐渐恢复。项目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区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禁越界施工;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回填结束后,覆土、栽种植被。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可接受,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六)土壤:施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回填区渗滤液发生泄漏对土壤造成污染,绿化覆土对区域土壤产生影响。项目通过回填区渗滤液收集池等按照设计规范进行防渗,避免渗滤液泄漏下渗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按照《磷石膏的处理处置规范》(GB/T3注册后查看4-2****4)、《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9-2****4)、《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环境监管规范》(DB5****1/T 9**$3-2****3)要求对每批次回填改性磷石膏进行采样分析,确保满足《磷石膏的处理处置规范》(GB/T3注册后查看4-2****4)、《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9-2****4)、《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环境风险评估规范》(DB5****1/T 9**$3-2****3)相关要求后方可回填;加强渗滤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池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导排的地下水全部回用;对每批次绿化覆土成分进行监测,确保覆土中污染物成分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注册后查看8-2****8)风险筛选值的要求;按照《磷石膏的处理处置规范》(GB/T3注册后查看4-2****4)、《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9-2****4)、《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跟踪评估规范》(DB5****1/T 1***0-2****3)要求,开展土壤跟踪监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七)环境风险: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9-2****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报告表》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分析,判定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①渗滤液泄露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造成的污染风险;②回填体滑坡、垮塌对下游植被、耕地、土壤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③磷石膏生态修复材料改性不达标,造成地下水的污染风险;④磷石膏车辆运输过程因包装密封不严出现抛洒而使废物散落,交通事故(车祸),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本项目不使用不符合回填要求的磷石膏基生态修复材料回填矿坑;回填修复区、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临时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设置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汛期前对排洪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对回填平台及拦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严禁无证驾驶、超载、超高、超速行驶,运输车辆车厢关闭、篷布遮盖;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后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废水:项目生态修复完成后,生态修复填埋区雨水经各级平台排水沟、场顶排水沟、岸坡排水沟收集后,汇入下游1****0m3的雨水收集,晴天用于场地内绿化,不外排。因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后,对填埋体顶部及边坡进行防渗处理,设置阻隔层。运营期产生的渗滤液无法回用于填埋区洒水降尘,运营期产生的渗滤液,使用罐车清运至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改性磷石膏生产(滤布冲洗环节)补水,不得外排。运营期需对渗滤液进行监测,每月监测1次,直至生态修复完成后相关指标连续3年稳定达到控制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后不涉及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后不涉及固废排放。
(五)地下水:运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回填区防渗层破损,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主要通过对回填体、覆土层进行维护管理,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开裂;加强对渗滤液收集井、地下水收集井、回用水池、排洪构筑物等风险源检查维护;利用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完整性;对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年均检测指标持续稳定,特征指标不呈上升趋势;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黄雪艳富营采石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6.com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3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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