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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陕西省

公告内容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关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南二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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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报恩寺街中段 邮编:710002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西安市莲湖区西南二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二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二环西南段,项目南起南二环与桃园南路交叉口,北至西二环与大庆路交叉口,工程全长3.49km。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线改造、立交节点、辅道系统改造和衔接端头节点改造。
主线改造包括南二环(桃园路至唐延路)两段落地段改造,西二环(昆明路-大庆路)段提升改造部分;立交节点包括西南二环立交部分和西二环(团结中路南侧)新建平行匝道节点;辅道系统改造包括南二环段、西二环(昆明路至团结中路)段和唐延路段;工程衔接端头节点包括①项目北端头衔接节点:团结中路至大庆路,②工程南端头衔接节点:唐延路、沣惠南路、大寨路交叉口,③工程东端头衔接节点:高新二路下桥、高新路下桥等三处节点进行改造,缓解本项目周边交通拥堵。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应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及时落实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加强绿化植被的日常养护管理,既可以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粉尘,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又可以美化环境。
(2)加强路面及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运行畅通,提升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使路面行驶的机动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减轻机动车尾气、运输扬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
(3)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通行。
(4)配备必要的洒水车和保洁车,对路面进行及时的洒水、清扫,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路面基本无浮土,有效减轻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
(5)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应采用加盖篷布等密闭运输方式,避免物料运输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据声环境专项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建成通车后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居民区、学校教学楼有一定影响,使得敏感点远期噪声值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噪声值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
考虑运营期的实际车流量与预测值有一定的出入,噪声预测会存在着误差,同时考虑道路沿线规划,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行的噪声污染影响,维护周围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交通管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项目沿线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2)强化路面养护,保证路况良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3)加强项目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并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4)严格按照景观绿化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起到吸声降噪作用。
(5)采取措施控制机动车辆噪声。建议有关部门根据《机动车辆噪声控制标准》定期监测上路机动车噪声,对超标车辆强制维修或淘汰。
详见声环境专项评价。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道路建成后有相关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对道路沿线垃圾进行收集、清扫和集中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针对其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生态影响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绿化植被的培育和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增强项目所在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
(2)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破坏项目沿线绿化。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和项目现场公示方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公众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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