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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鹰潭市中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夹边条和1***0吨PPO粒子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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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0号,邮编:3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鹰潭市中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夹边条和1***0吨PPO粒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鹰潭市余江区中心大道以东、虎山大道以北

建设单位

鹰潭市中久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鹰潭承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关键词]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鹰潭市余江区中心大道以东、虎山大道以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6°4**$3′3**$3.1***2″、北纬2**$3°1**$3′7.1***4″),该项目为迁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是以外购的PPE粉、PS增塑剂、抗氧剂等材料通过投料及混料、生产PPO粒子的热熔挤出、水冷定型、切粒等工序生产PPO粒子,以PPO粒子通过生产夹边条的热熔挤出、水冷定型、牵引切割等工序生产夹边条。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及外排冷却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江西余江工业园区虎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间接排放标准从严执行标准后,进入江西余江工业园区虎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冷却水槽中的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苯乙烯、苯系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生产PPO粒子的热熔挤出工序、生产夹边条的热熔挤出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3/1****1.4-2****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3/1****1.4-2****9)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表9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9)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4-9**$3)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及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边角废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模具、废过滤网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相应要求。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6、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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