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注册后查看(政务大厅窗口)/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力配套设备及新能源设备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闻莺路12号 | 南京瑞合电气有限公司 | 废气:喷塑粉尘进入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二级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起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打磨粉尘经喷漆房内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多层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废气采用引风机在危废暂存间侧墙顶部局部抽风收集后进入多层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锡焊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对进行处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恶臭,通过加盖、加强周边绿化、及时清淤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部分废气量较少,于厂区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等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的限值要求;油烟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水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水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本项目车间噪声设备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处置;边角料(金属)、焊渣、废砂轮片、废砂纸、废塑粉、废弃边角料、金属收集尘、塑粉收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脱脂槽液(含废渣)、废硅烷槽液(含废渣)、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石英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扩建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南环保产业园静脉路 | 南京乾鼎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废水:扩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后在本厂贮存集中转运,期间不涉及处置过程,车间不使用水清洗,无废水产生。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由企业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废水。 废气:扩建项目产生的车间贮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低温等离子、1套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1#、2#危废暂存间贮存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2#)排放。 噪声: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噪声设备。根据例行监测报告,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劳保用品、废包装物及废活性炭、废油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