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3月31日拟对江山市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3月3**$3日至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城东新城江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

建设单位:江山市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医院计划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工作场所,场所内新增1台PET/CT,使用1**$3F、6**$3Ga核素进行PET显像诊断,PET/CT拟配置3枚6**$3Ge校准源;新增1台SPECT/CT,使用9**$3mTc、2***1Tl、6**$3Ga核素进行SPECT显像诊断;使用8**$3Sr核素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使用3**$3P核素和9**$3Sr放射源进行敷贴治疗;使用1***1I核素进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非密封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3**$3×1***8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拟配置3枚6**$3Ge校准源和1枚9**$3Sr放射源,均为V类放射源。SPECT/CT和PET/CT均为Ⅲ类射线装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γ射线、β射线、轫致辐射、β表面污染、放射性固废、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液。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顶棚均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防护门为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其防护铅当量满足防护屏蔽要求,对X射线和γ射线等起到了有效的屏蔽。 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并设置相应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建设单位拟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职业人员工作时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核医学工作场所分装注射间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性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1组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铅桶、衰变箱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以上采取的一系列屏蔽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表面污染控制设施、“放射性三废”处理措施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0-4注册后查看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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