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5年6月1**$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5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包头市石拐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1**$3日-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2-8注册后查看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0注册后查看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包头市石拐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开州窑子村圪笨沟 | 包头市绿源洁环保环卫循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拐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利用现有的自然山谷改造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对象为周边产生的建筑垃圾,总库容约2**$3.6万m3,总占地面积3注册后查看8m2,合5**$3.3亩。填埋服务年限约2**$3年,固废处置规模为1.4**$3万m3/a,压实密度按1.6t/m3计,则固废处置规模为2.2**$3万t/a(6**$3.7t/d),属于Ⅳ类填埋处置规模(日填埋量2***0t以下)。填埋对象为周边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南侧为现有土路。从征地红线后退4米,预留固沟、排洪沟及围墙等位置,在南侧沟口修筑挡渣坝。新建坝体高5-7m,顶宽6.0m,坝体外侧边坡采用植草砖边坡防护;坝体内侧采用防渗结构,坡度均采用1:2。在东南角最低点设置调节池,用于收集渣场渗滤液。本项目总投资1****4.6**$3万元,环保投资1****4.6**$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 |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卸料扬尘、作业区扬尘、道路扬尘。 卸料扬尘经小型雾炮车洒水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作业区扬尘经洒水抑尘、覆盖密目网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道路扬尘采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车辆苫盖进行控制。 经核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1.0mg/m3)。 (二)废水: 本工程渗滤液通过导流层、倒排管进入调节池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回喷于填埋场,不外排。因此本工程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石拐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1****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压实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予以降噪。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生活垃圾、调节池渗滤液沉淀后产生的泥沙。调节池渗滤液沉淀后产生的泥沙经打捞、自然晾晒后,低于4**$3%含水率进入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处置。 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