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1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曹建
电话:0316-3216131
通讯地址:三河市泃阳西大街116号(06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1 | 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电动执行器、调节阀各25000台项目 | 廊环三分环评〔2025〕第12号 |
2 | 先进金属基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廊环三分环评〔2025〕第13号 |
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电动执行器、调节阀各25000台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