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湖南至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新锐兴中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吨钢结构件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园A区春兰路东侧湘潭一力实业有限公司厂房5号的现有生产厂房;
建设概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注册后查看0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切割下料区、抛丸区、涂装区(喷漆、晾干)、组装打包区,原料堆放区、水性漆储存间、成品堆放区、气体储存区、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储存间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0吨钢结构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鹤岭污水处理厂;废气:①切割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抛丸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滤筒式布袋除尘器+1**$3m高排气筒(DA0***1)有组织排放。③水性漆涂装废气:水性漆涂装产生废气由车间无组织排放。④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管道排放。噪声:减振、隔声、降噪设施。固废①生活垃圾、废水性漆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②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焊丝、废包装袋、收集的废金属屑、废滤芯、废布袋、废钢丸、废水性漆桶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杨韬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1注册后查看2****7
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的水、大气、声及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有关环保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则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
(1)目前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5)项目周边人民群众。
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
https://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环评报告获取途径: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BhLJE-3**$3tnCTtDEil_TfQ 提取码: sadg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