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了《象山区国电兴业有限公司
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原桂林电厂。
地块现状:空闲地。
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象山区国电兴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原桂林电厂,由9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为3***4.7**$3亩,约2注册后查看9.3**$3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注册后查看6°,北纬2**$3.2注册后查看5°。地块原为桂林电厂用地,2****0年桂林电厂停产后一砖厂在地块西部运营,将地块其余部分闲置;2****3年~2****3年期间,地块中西部为根雕奇石市场;2****3年根雕奇石市场拆除后地块闲置。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3.1-2****9)开展。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确定本调查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东部原桂林电厂维修车间、菜地(原引水渠);地块中北部原桂林电厂煤堆场;地块中部锅炉车间、靠近变电站和造纸厂的区域;地块中北部炉渣干灰堆场;地块中西部综合车间、脱硫水池;地块西部原砖厂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铅、汞、镉、砷、镍、铬(六价铬)、铜、石油烃、含氯有机物;地下水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铁、锰、铝、铅、汞、镉、砷、镍、铬(六价铬)、铜、石油类、氯化物。
三、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调查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本次调查设置1**$3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地块内设置了1**$3个柱状监测点位,地块外设置了4个对照样表层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所有因子含量除砷以外,各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注册后查看0-2****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区域土壤类型为普通红壤,砷的环境背景值为4**$3mg/kg,地块内监测点位监测值部分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2**$3mg/kg,但低于环境背景值4**$3mg/kg。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注册后查看0-2****8),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本次地下水监测共布置6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编号为X1~X6,实际钻探过程中X2、X3钻至岩层未见地下水,因此只采集X1、X4、X5、X6四个点位的地下水样品进行分析。本次地下水监测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注册后查看8-2****7)Ⅳ类水的标准值要求,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9-2****6)标准限值。调查地块周边城市化程度较高,周边都已接通市政管网,居民用水为市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因此地块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区域历史较为清晰,地块环境未受到污染,地块及周边不存在明显污染源。调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3.1-2****9)调查活动结束。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8注册后查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