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原研究中心农药检验检测实验室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0号市民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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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5年5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注册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原研究中心农药检验检测实验室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3号2#展厅东厅 | 中原研究中心 |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3号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1**$3号楼1****6号生物安全楼A座(农药检验检测实验室)1~4层,拟使用5种放射性同位素(1**$3C、3H、3**$3P、3**$3P、3**$3S)对动植物、土壤开展示踪实验,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5**$3E+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项目预算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1**$3.4%。 | 1、辐射工作场所合理布局,按照辐射防护的要求设计建造,并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管理。 2、设置废水收集池,项目正常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全部集中收集,经检测达标后排放至污水管网;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项目正常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高效过滤器吸附净化后排放;设置放射性废物专用暂存间,项目正常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全部分类收集并妥善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固化、整备、处置。 3、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置电离辐射标志、警戒线和相应指示牌;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 4、项目正常运行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年剂量限值的标准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