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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审批项目>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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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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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东发改投审〔2****5〕1***1号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8〕9**$3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5〕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2****7-4注册后查看5-1**$3-0**$3-6注册后查看4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灯塔镇柯木村,项目主要包括拆除路面工程约1****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约2****0平方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建设排水管约1***0米、节点标识1**$3套,铺种草皮约6****0平方米、栽植乔灌木约1****5株以及外立面改造工程约2***0平方米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4***3.2**$3万元内。资金来源:由2****2年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5〕1***5号);《关于东源县灯塔镇蔬香大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5〕5***3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5〕5***3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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