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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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鞋底组合加工生产项目 | 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北川路266号 | 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1200m2,年生产组合鞋底300万双。 | (一)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①项目调胶、浸泡、照射、组合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尾气与调漆、描漆及移印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打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③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收集的粉尘、不良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可利用原料空桶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漆渣、含漆废抹布、破损化学品空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