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2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氢舟)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电解制氢材料研发及设备生产项目 | 锦江路2号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在锦江路2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电解制氢材料研发及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阳极电极材料100批次/年、阴极电极材料100批次/年、阴极离聚物40批次/年的小试研发能力以及电解制氢设备150台套/年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冲厕,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研发废气、浆料配制废气、超声分散废气、涂膜废气、仓库废气经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区数据局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