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贝莱斯芽孢杆菌、溴氰虫酰胺及制剂生产项目(溴氰虫酰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贝莱斯芽孢杆菌、溴氰虫酰胺及制剂生产项目(溴氰虫酰胺)”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宁阳化工产业园建设贝莱斯芽孢杆菌、溴氰虫酰胺及制剂生产项目(溴氰虫酰胺),项目主要建设溴氰虫酰胺车间、仓库、综合楼以及配套罐区、公用设施、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溴氰虫酰胺1****0吨。项目劳动定员3**$3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工作3***3天。项目建设周期1年。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项目设置密闭投料间,包装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中经密闭管线收集的其他工艺废气(拆包及投料粉尘除外)一并经碱喷淋+树脂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拆包及投料粉尘一并经1#排气筒排放。
经密闭管线收集的储罐区有机物料储罐小呼吸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碱喷淋处理后的储罐区氯化氢储罐小呼吸废气一并经2#排气筒排放。
经密闭管线或负压收集的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6-2****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3/2****1.6-2****8)表1II时段及表2标准、《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7-2****0)表1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2-2****0)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标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2****8)表1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及化验室无组织废气等,项目采用设备密封,生产工艺废气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线、集气罩、负压等方式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态物料拆包及投料在密闭投料间操作、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罐装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线输送;危废暂存间负压集气;污水处理站通过密闭管线、负压等方式集气;储罐采取氮封、鹤管卸料、废气收集处理;化验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经通风橱排放等有效治理措施,预计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7-2****0)表3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3/2****1.6-2****8)表3标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2****8)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1****3)表1二级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7-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注册后查看2-2****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分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宁阳中辰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海子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海子河。
项目排水环节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循环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等。工艺废水及废气治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后与地面拖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蒸汽冷凝水一并经“一企一管”排入宁阳中辰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最后排入海子河,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同时加强生产车间、储罐区、装卸区、各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线等的防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泵类、离心机、制冷机组、凉水塔、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3~9**$3dB(A)。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风机加隔声罩或室内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公众意见表详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8年第4**$3号)附件1,网址链接如下:"https://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https://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0****8-5注册后查看9)联系建设单位郭经理后可到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3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0****8-5注册后查看9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8-5注册后查看5
邮箱:hp9****4@1***3.com
倍徕思(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