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组织验收小组,结合编制的《铝镁钛轻质合金精铸件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对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铝镁钛轻质合金精铸件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对项目涉及的节能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组按照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8年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年第2号令;2****3年6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3]4***1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4〕6***7号)等的要求,通过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照节能设计方案、节能批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试生产等技术资料,逐项对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用能设备选择,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能源消费量进行了验收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设备安装情况核算,本项目达产年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费量1****7.3**$3tce,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7.9**$3tce,低于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中能源消费量。满足《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3〕4***1号)(自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规定。本项目设计年产铝合金、钛合金、其他高温合金共计7***4.5吨,铝合金熔炼炉能耗为6***4.3kWh/t,达到《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注册后查看1-2****9)规定的最高能耗限值7***0kWh/t的要求,优于项目节能审查报告中铝合金熔炼炉能耗6***6.7kWh/t;铝合金经熔炼炉后,进入铝合金真空炉进行精炼,铝合金真空炉能耗为6***1.4kWh/t,达到《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注册后查看1-2****9)规定的最高能耗限值6***0kWh/t的要求,优于项目节能审查报告中铝合金真空炉能耗6***5.5kWh/t,铝合金工艺能效水平合理。
综上,验收组针对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计量器具配置、能效指标、综合能源消耗量等方面核查,项目符合规定。
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