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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海南省

公告内容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海南澄迈红光优质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7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澄迈红光优质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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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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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红光优质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
海南农垦草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居民委员会保良居民小组群头队
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该项目选址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居民委员会保良居民小组群头队,总占国有农用地面积112293.25㎡(168.44亩),总投资1154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万元。主要建设牛舍、隔离牛舍、饲料综合间(内设精饲料加工车间、青贮窖、饲料库)、兽医诊断室、消毒池、消毒更衣室、无害化填埋井、实验室、采精室、冲胚室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粪污中转站、综合管理用房、机修车间、现场办公室、地磅房、门卫、发电房等辅助工程。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围挡、截流沟、雨污水管网、排粪沟、雨水收集池(500m3)、三级化粪池、青贮液收集池、隔声、基础减震、集气罩、风机、布袋除尘器、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绿化隔离带、危废间+医废暂存间、垃圾桶等环保工程。项目年存栏牛只3300头,年产胚胎1.1万枚,产冻精6万支,出栏牛只1500头。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牛舍恶臭: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控制饲养密度、舍内通风;采用发酵床工艺,垫料添加微生物制剂,垫料定期翻抛,定期喷洒除臭剂;饲料中适当添加使用微生物制剂;加强对栏舍的管理,定期清理粪床;栏舍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粪污中转站恶臭:粪污中转站采取全封闭微负压和地面防渗设计,并对中转站内恶臭气体采取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及以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监测口和监测平台,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并做好台账管理,中转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运输恶臭:项目场区内道路硬化,运营过程中需保持项目区内道路清洁,定期洒水抑尘,杜绝牛粪随意散落。装车前车辆进行清扫、消毒,粪污密闭运输,定额载重,粪污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丢弃,尽量绕避敏感点。饲料加工粉尘:精饲料加工间通过密闭搅拌和混料、车间密闭,破碎搅拌机处安装集尘罩及脉冲除尘器,扬尘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保持车间地面清洁。厨房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废气:型式检验,污染物排放性能符合国家标准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的吸粪车定期清运,密闭运输,填写转运联单,做好管理台账。青贮窖内四周设截流沟,并在旁边设一座青贮液收集池,截流沟防渗,青贮液收集池封闭、防渗、容积为300m3,青贮液收集池满后委托有机肥厂清运,填写转运联单,做好管理台账。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管道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处置。本项目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单位在生产区四周设置截流沟和管道,15min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500m3)后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或绿化浇灌。后期雨水经阀门调节后从排至周边低洼处。3、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粉碎机、铡草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水泵加设设减振基础,安装隔声罩等。加强牛舍周围及厂区空地绿化建设,提高绿地率。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加强管理,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设专职环保人员,统一管理,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牛粪:出售给合法合规的有机肥生产厂家,特殊情况下,有机肥厂家若不能及时来收,则由厂区自有的密闭车辆运至厂区西北角粪污中转站堆放,堆放时间不超过2天;牛舍垫料厚度30cm,垫料定期翻抛,3个月清理一次;养殖栏舍四周设置围挡,防止粪污溢流。饲料杂质: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暂存点,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病死牛:厂内西北角设2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安全填埋。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牛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牛尸体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其它危险废物:养殖场运营期防疫、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冻精生产、冷冻胚胎过程中会产生废药品、废针管、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及废机油、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废包装袋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贮存在符合条件的医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新建1座医废暂存间和1座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减少污染物泄漏对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等,在厂界增加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以降低部分污染物大气沉降对周围环境影响。本项目所有的管道均采取明线,除污水管道外,不涉及地下管线和管槽的问题;所有地下管线和管槽均采用耐腐蚀耐高温材料、对各管道接口采进密封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设施的防渗、防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防渗、防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污染。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牛舍、污水收集管道、青贮窑及集污池、化粪池、粪污中转站、隔离牛舍、兽医诊断室、实验室等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安全填埋井、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办公室、生活区、饲料综合间、厂区路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措施。生产区北侧设1座水井作为本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1)产业政符合性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规划符合性本项目符合《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澄迈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澄府办〔2020〕27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施行)、《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海南省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3)与行业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性本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及《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1)本项目选址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居民委员会保良居民小组群头队。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选址于远离城镇和交通主干线,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等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选址区域无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养殖场周边属于农村区域,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良好,无工业企业等污染企业,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养殖项目内没有饲养其它畜禽动物,符合GB/T18407中第4条关于畜禽养殖地有关规定。3)距离项目场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东侧美大河,流向为由北往南,水系距离项目用地厂界最近距离约100m。根据澄迈县政府办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澄迈县省级和县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的通知(澄河办〔2020〕 47号),美大河的管理范围为洪水治导线外延5m的范围。项目红线和美大河管理范围图的叠图分析以及澄迈县水务局关于《关于核实海南澄迈红光优质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及平面布置图符合水务规划的函》的复函,本项目不在美大河管理范围内。4)本项目东侧与基本农田距离约40m,本项目四周设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对周边土地利用的影响。本项目与周边用地都属于农业用地,因此,在做好防护隔离措施的情况下,与周边土地利用不冲突。5)根据本项目用地范围红线与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范围的叠图分析,本项目不在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内,不影响区域内天然橡胶资源的生产供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所在区域位于国家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Ⅱ-2-2海口澄迈台地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选址经澄迈县畜牧兽医局测算属于畜禽养殖二区划分系统规划图适养区,养殖规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该项目用地国空规划均在乡村发展区,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占规划林地,133.92亩生产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建设单位承诺通过异地置换方式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2020〕6号)要求。项目符合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三线一单”要求。
本项目属于禽畜养殖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原辅材料均为无毒材料,所用能源属清洁能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很少,企业也通过采用节能设备、合理调配牛只的饲料、加强对牛只的日常管理、发酵床等措施合理利用资源变废为宝、降低生产运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对比同类项目,该项目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清洁基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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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厂区进行合理的绿化美化。为改善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创建一个良好的养殖环境,建设单位完善厂区周边及内部的绿化工作,既可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也可防止扬尘、美化环境。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带。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区域及周边敏感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由《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较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NH3、H2S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参考限值要求,TSP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项目周边美大河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松涛东干渠断面的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水质标准,美大河和松涛东干渠水质良好。(3)根据对周边地下水的监测结果可知,墩龙村、和文村、红桥村和群头村四个监测点的水质总大肠菌群均超标,D1墩龙村和D5群头村监测点水质菌落总数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发生牛疫病、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渗漏、粪污临时堆放间发生事故性渗滤液溢流、粪床垫料未及时清理、雨水进入牛舍的情况下溢流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做好防疫措施,杜绝疫病传播事件发生。同时加强对化粪池及污水管道等的管理,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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