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2025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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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石膏脱氯项目(重新报批)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下园村下园路09号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720万元,于新乡市卫辉市下园村下园路09号建设“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石膏脱氯项目(重新报批)”。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废气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卫辉市中州水务有限公司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共产主义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卫辉市中州水务有限公司唐庄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污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处理,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产生后直接出售,不在厂区暂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滤材、蒸发残渣。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连续带式真空过滤机、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工程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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