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WNS4-1.25-Q30毫克低氮冷凝式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WNS4-1.25-Q30毫克低氮冷凝式锅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内容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WNS4-1.25-Q30毫克低氮冷凝式锅炉改造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版)、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及邮箱,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