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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审批项目>·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配重块、钢构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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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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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配重块、钢构组件生产项目 | 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宽河分园)鑫谷路2号 | 众邦盛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生产,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需求,天津利福特拟投资512.36万元购置一条静电喷涂生产线、一个刷漆房及部分生产设备建设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配重块、钢构组件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复合配重块、钢板配重块、钢构组件,产能分别为46000t/a、7200t/a、2600t/a。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厂房内静电喷涂设备、刷漆房、七仓配料系统、粉料搅拌罐、搅拌机、复合压实机、刷漆工位及环保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噪声、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可有效降低相关环境污染影响,并且施工期短,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等离子车间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产生的烟尘利用现有等离子车间的滤筒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钣金2车间的焊接烟尘利用现有滤筒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钣金1车间激光切割烟尘经新建滤筒式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钣金1车间设有2个喷粉房(单色喷粉房、多色喷粉房),单色喷粉房产生的喷粉废气经新建滤芯吸附(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5排放,多色喷粉房产生的喷粉废气经新建旋风除尘+滤芯吸附(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6排放;钣金1车间喷粉后固化有机废气及炉窑燃气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排放;复合车间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等离子车间内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9排放;等离子车间焊接、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式除尘器(4#)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0排放;水泥进料、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经相应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1排放。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新增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如废金属边角料、废钢砂、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部分如废焊丝、沉淀池沉淀物、废滤筒、收集灰、废滤芯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粉末涂料、喷淋塔循环废液(处理喷粉固化废气)、废干式过滤棉(处理喷粉固化废气)、废活性炭(处理喷粉固化废气)、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润滑油、液压油)、废包装桶(切削液)、含油废液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其他废物如废干式过滤棉(处理水性涂料刷漆、晾干废气)、废活性炭(处理水性涂料刷漆、晾干废气)、废包装桶(水性涂料)、水性涂料沾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固体废物特性进行鉴别,如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如鉴别结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定期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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