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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潮州市金泰钴镍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63482.87m2

地理位置: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下浣东新南路,东经:116.655464°,北纬:23.652499°

土地使用权人:潮州市金泰钴镍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商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重点单位(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已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在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评价标准:本项目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一)地块内

(1)1956年以前,地块为农田。

(2)1956-1958年,潮州市若眉颜料化工厂在地块内设立氧化钴试炼车间,生产氧化钴,未量产。

(3)1958-1960年,广东重工业厅、潮州市人委投资组建潮州市冶炼厂,以原有氧化钴试炼车间为基础修建工厂,实现氧化钴量产;成为当时粤东地区唯一一家专业生产氧化钴的冶炼厂。

(4)1960-1972年,潮州市冶炼厂被纳入国家冶金部,改名为七二四厂,隶属于广东省冶金厅,地块内北侧新建了熔炼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溶室、机修车间、机修仓库、食堂、宿舍区等建筑;水塘北侧、地块中部空地为第二堆渣场。

保持年生产氧化钴20吨的规模,其所需的生产原料由梅县地区和江西省赣南地区供应。同时开展综合利用,综合回收,将其浸出残渣加以处理,电解回收电解铜,利用钴镍分离母液生产工业硫酸镍

(5)1972-2002年,七二四厂更名为潮州钴冶炼厂,原料供应由钴土改变为含钴废金属材料,其中1995年由于生产规模缩减,部分厂房开始闲置;西北侧角落厂房于1992年起外租给涸溪石材厂,经营石材石料切割;2002年12月钴冶炼厂破产关闭。

(6)2002-2014年,潮州市金泰钴镍有限公司租用部分厂房,用于回收合钴镍金废料、提纯氧化钴、氧化镍,其余厂房仓库空置,该企业于2014年停产。

(7)2014年之后,潮州市金泰钴镍有限公司停产后厂房仓库等建筑一直闲置,原外租给涸溪石材厂厂房生产至2023年停产,并将厂房拆除;北侧及西侧靠近道路厂房有短暂外租情况,用汽车校油泵维修及玻璃切割现已停业空置。

综上可知,地块1956年以前为山林地,1956-1958年为潮州市若眉颜料化工厂,试炼氧化钴。1958-1960年为潮州市冶炼厂,生产氧化钴。1960-1972年为七二四厂,生产氧化钴、电解铜、硫酸镍。1972-2002年为潮州钴冶炼厂,生产氧化钴,部分厂房外租。2002-2014年主要租给潮州市金泰钴镍有限公司,提纯氧化钴、氧化镍;2014年停产。地块外租企业2023年停业,至今地块闲置。

(二)地块周边

调查地块相邻区域东部历史用途为山林地和公园;南部为山林地及潮州市北溪桥闸管理处;西部为韩江及宝塔路;北部在1960年前为山林地,在1960-1972年为七二四厂第一堆渣场、浸出电解车间、铜冶炼车间、铁粉干燥间及采石场,在1972 -1998年为荒地、潮州钴冶炼厂汽修间、化验室、小卖部及成品仓,1998年至今为东山路、宏诚石油加油站。

(三)污染识别

(1)根据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结合地块地形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迁移情况,将地块内各个时期生产车间、原辅材料仓、锅炉房、成品仓、总电室、固废渣场、堆煤场、雨污管网、水塘及相邻宿舍区(地势相对较低)划定为重点区域,重点区域积约43510.27m2,非重点区域面积为19972.6m2

(2)经过对地块内不同时期企业分析,地块内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汞、镉、砷、铅、钴、锰、镍、铜、锑、铊、钼、钒、铍、锌、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氟化物、多氯联苯。

(3)经过对地块相邻区域历史情况的分析,地块周边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汞、镉、砷、铅、钴、锰、镍、铜、锑、铊、钼、钒、铍、锌、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

综上,本地块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汞、镉、砷、铅、钴、锰、镍、铜、锑、铊、钼、钒、铍、锌、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氟化物、多氯联苯、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

三、初步调查采样

地块调查面积共63482.87平方米,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调查情况,对地块进行布点采样。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开展了四次采样检测工作,初步调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22日,初步调查第二次采样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5月2日,初步调查第三次采样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0日,初步调查第四次采样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初步调查第一次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分别按40×40m和100×100m网格在地块内布设了20个土壤监测点位、2个底泥、2个地表水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在地块外布设采集2个土壤对照点,土壤监测点位调查深度为0-8m,对土壤和底泥样品进行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

由于初步调查第一次采样存在检测指标和布点遗漏情况,因此对地块开展初步调查第二次采样工作。针对地块内及地块外进行点位补充布设和补充检测指标,在地块内共布设采集36个土壤监测点、2个底泥、3个地表水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含一个深层地下水监测井SW5),同步针对地块外布设的2个土壤对照点进行补充指标采样。土壤监测点位调查深度为0-12m,对土壤和底泥样品进行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

初步调查第二次检测结果存在DN001、DN003点位钴未兜底情况,同步需针对陡坎外侧加密布设2个土壤点位BS23和BS24,因此对地块开展初步调查第三次采样工作。初步调查第三次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原底泥点位DN001和DN003的0-0.5m超,加深钻探采样后作为土壤监测点),土壤监测点位调查深度为0-12m,进行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

根据初步调查第三次现场情况,针对原钻孔采样点位S05、BS07、BS11、BS12终孔深度存疑,因此对地块开展初步调查第四次采样工作。初步调查第四次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土壤监测点位调查深度为0-12m,进行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

1、土壤及底泥检测结果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64个地块内土壤点位(含原点位旁0.5m处多次重新钻孔补充采样点18个)和2个地块外对照点,对照点样品均未超筛,地块内共有25个(含原点位旁0.5m处多次重新钻孔补采中间层或深层样品点6个)土壤点位75个样品出现超筛情况,超筛因子为砷、铅、镍、钴、锰。

(1)砷超筛点位为S05、S15、S16、BS07、BS12,超筛点位分别位于制钴车间、废水管线、制镍车间、萃取车间;超筛的样品数量为6个,超筛深度为0-2m,最大值325mg/kg为位于废水管线的BS12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4.42。

(2)钴超筛点位为S05、S06、S08、S14、S15、S16、S17、S21、S22、BS07、BS09、BS10、BS11、BS12、BS14、BS15、DN001’、DN003’,超筛点位分别位于制钴车间、熔炼车间、堆煤区、废水管线、制镍车间、萃取车间、锅炉房、水塘、废水处理车间等区域;超筛的样品数量为51个,超筛深度为0-10m,最大值5390mg/kg为位于废水处理车间的BS11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76.0,

(3)镍超筛点位为S15、S16、BS14、DN001’,超筛点位分别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水塘、制钴车间;超筛的样品数量为11个,超筛深度为0-8m,最大值11300mg/kg为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的S15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11.56,

(4)铅超筛点位为S15,超筛点位分别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超筛的样品数量为1个,超筛深度为0-0.5m,最大值836mg/kg为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的S15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0.045。

(5)锰超筛点位为S05、S15、S16、S17、DN001’,超筛点位分别位于制钴车间、废水管线、水塘;超筛的样品数量为6个,超筛深度为0-8m,最大值52700mg/kg为位于水塘的DN001’点位7.5-8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6.24。

2、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本次初步调查布设的8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SW5为深层井),共有4个出现超筛情况。地下水样品中超筛因子包括铜、钴、镍、锰。

地下水中铜和钴超筛点位为S15/DW004,镍超筛点位为S15/DW004、BS14/W3,锰超筛点位为S15/DW004、S22/DW006、S14/DW007。铜最大超筛倍数1.71,钴最大超筛倍数247,镍最大超筛倍数371.5,锰最大超筛倍数79.2。超筛指标分别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附近、制钴车间。

3、地表水检测结果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3个地表水采样点,所有检测指标均低于GB 3838中Ⅴ类标准和相应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1)本调查地块土壤和底泥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III类标准进行评价,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进行评价。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超筛污染物为钴、镍、锰、砷、铅,地下水样品中超筛污染物包括铜、钴、镍、锰,超筛点位主要分布在历史上制钴车间、熔炼车间、堆煤区、废水管线、制镍车间、萃取车间、锅炉房、水塘、废水处置车间等区域,可能由于原辅料长期堆存、使用、跑冒滴漏、地表径流等过程导致污染物下渗进入土壤和地下水。

(2)土壤和底泥样品超筛指标为钴、镍、锰、砷、铅,超筛深度0-10m,砷最大值325mg/kg为位于废水管线的BS12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4.42。钴最大值5390mg/kg为位于废水处理车间的BS11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76.0。镍最大值11300mg/kg为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的S15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11.56。铅最大值836mg/kg为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的S15点位0-0.5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0.045。锰最大值52700mg/kg为位于水塘的DN001’点位7-8m处,最大超筛倍数为6.24。

(3)地下水中超筛指标为钴、镍、锰、铜,铜和钴超筛点位为S15/DW004,镍超筛点位为S15/DW004、BS14/W3,锰超筛点位为S15/DW004、S22/DW006、S14/DW007。铜最大超筛倍数1.71,钴最大超筛倍数247,镍最大超筛倍数371.5,锰最大超筛倍数79.2。超筛指标分别位于固废堆场、废水管线附近、制钴车间。

综上,由初步采样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钴、镍、锰、砷、铅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铜、钴、镍、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该地块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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